《华南国防医学杂志》
2015年4月,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伍)》公布了新一批整理成果。这批成果共收录《厚父》《封许之命》《命训》《汤处于汤丘》《汤在啻门》《殷高宗问于三寿》等简文六篇。其中除了《命训》见于今本《逸周本》以外,其他五篇均为传世文献和以往出土材料所未见之逸篇。六篇当中,《厚父》《封许之命》尤其引人注目。《厚父》中的“古天降下民,设万邦,作之君,作之师,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”与《孟子》所引《书》的相关段落相似,是以应为《尚书》逸篇。而《封许之命》则是周成王封吕丁于许的政府公文,属于“命”一类的题材。“命”一般来说为《尚书》“六体”中的一体,《书序》中有《肆命》《原命》《说命》《旅巢命》《微子之命》《贿肃慎之命》《毕命》《冏命》《蔡仲之命》《文侯之命》等篇章。从体裁角度着眼,《封许之命》也应该属于《尚书》逸篇。《厚父》《封许之命》这两篇《尚书》逸篇的面世,对于研究先秦时期《尚书》的基本面貌以及西周时代的政治格局都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。下面,我们仅就《封许之命》一篇作专题讨论,以便求教于方家同好。
一、清华简《封许之命》与许国初封
许慎在追溯许氏由来时曾说道:“曾曾小子,祖自炎神。缙云相黄,共承高辛。太岳佐夏,吕叔作藩,俾侯于许,世祚遗灵。”[1]319关于“许”字,他说:“听也,从言午声。”[1]51解释“鄦”字则云:“炎帝太岳之胤,甫侯所封,在颍川,从邑无声,读若‘许’。”[1]133可见,许慎之“许”其初文为“鄦”,“鄦”“许”本为两字,只是在后来一并写为了“许”,具体来说是“汉后书籍皆以‘许’为之”[2]486。《史记·郑世家》中有“鄦公恶郑于楚”的记载,还保留着“鄦”的古老写法,此可为佐证。
在许慎的追忆中,其祖先来自于炎帝,这并非是空穴来风。《水经注》卷二十三引《世本》中就有记载:“许、州、向、申,姜姓也,炎帝后。”[3]555其自谓为太岳后裔也是有根据的,如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曾称:“夫许,大岳之胤也。”大岳,即四岳。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中曾描述齐太公曰:“太公望吕尚者,东海上人。其先祖尝为四岳,佐禹平水土甚有功。虞夏之际封于吕,或封于申,姓姜氏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中》亦有“齐、许、申、吕由大姜”的记载,韦昭注曰:“四国皆姜姓也,四岳之后。大姜之家也。”[4]46许慎谓“鄦”为炎帝、太岳之胤大抵不错,但谓“甫侯所封”则明显有误。“甫侯”最早出现于宣王时代,系周王室为御楚而迁吕并改其国名为“甫”,故《吕刑》又作《甫刑》。周王室封鄦不应这么晚,故段玉裁驳正曰:“《诗·王风》申、甫、许三国并言,武王既封文叔于许矣,岂待穆王封甫侯于许?”[5]291
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曰:“许,故国,姜姓,四岳后,太叔所封,二十四世为楚所灭。”许慎认为:“吕叔作藩,俾侯于许。”杜预则云:“许国,姜姓,与齐同祖,尧四岳伯夷之后也,周武王封其苗裔文叔于许,以为太岳胤,今颍川许昌是也。”[6]133与班固的说法“太叔所封”及许慎的说法“吕叔作藩”不同,杜预以为“文叔”系许国第一代国君,并指出“文叔”为周武王时代所封。《括地志》亦云:“周时为许国,武王伐纣所封。”[7]158可见,在唐代时已有了武王伐纣时封许之说,此说还影响了一些宋代著作,如《太平寰宇记》[8]卷七124《广韵》[9]260等均以许国为武王伐纣时所封。《汉书》系现存最早的涉及许国初封的传世文献,但其所记并无武王伐纣时封许的说法,可见此说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层累造成的。
《封许之命》为我们了解许国初封提供了新的契机。《封许之命》原由九支竹简所构成,现缺失第一简和第四简。《封许之命》简长约44厘米,宽约0.65厘米,简的背面有简序编号,其中第九简背部写有“封许之命”的字样,当系篇题。清华简虽系战国中晚期时代的竹简,但其中应该保留着一部分原始材料,这些原始材料可以追溯到西周时代乃至殷周之际。今观清华简部分简文,其语法与西周时代的部分文献相似,如《尹至》《尹诰》竟有出现一例句末语气助词,这十分符合西周时代文献句末语气助词十分贫乏的一般特征[10]21。《封许之命》也是一样,句末语气助词仅见“戒哉”一例[11]118,而“也”“者”这些具有春秋战国时代特征的词汇全不出现。不仅如此,《封许之命》其句法也类似西周时代的彝器。如“亡斁”一词见于师簋(《集成》4342)与毛公鼎(《集成》2841);“膺受大命”见于师克盨盖(《集成》4468)和四十二年逨鼎、四十三年逨鼎[12]85,87;“骏尹四方”四字见于大克鼎,大克鼎铭文作“畯尹四方”(《集成》2836)。“命汝侯于”“侯于……”为周王室册命的固定用语,如《诗·鲁颂·閟宫》有“俾侯于鲁”,麦方尊有“侯于邢”(《集成》6015),克盉有“令克侯于匽”[13]25,四十二年逨鼎有“余肇建长父侯于杨”[12]85,公簋有“命唐伯侯于晋”[14]64。《封许之命》的文字字形也与西周时代的彝器存在渊源。如“文王”二字合文作“玟”,同于尊(《集成》6014),“武王”二字合文作“珷”,同于利簋(《集成》4131);尤其是“命汝侯于许”的“许”字,简文作“”[11]197,整理者将其隶定为“”,似可商榷。“”字下半部分并非是“邑”字,所以将其隶定为“阝”恐怕不妥。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伍)》中的“”“”“”等字均有“邑”字偏旁,所以整理者将其分别隶定为“”“”“”是正确的,而“”字的情况恐怕不是这样。“”字从字形来看,与包山简中的“”、江陵望山一号墓楚简的“”一致[15]227,应隶定为“”。“”字的楚系风格是很明显的,但此字并非楚人所独创,西周男鼎中的“”字(《集成》2549)及姬鬲中的“”字(《集成》575)都与“”字字形很像,徐少华指出:“‘许’字,西周铭文一律作。”[16]6《0封许之命》中的“”或许就是“”字的变体。另外,周王册命时所赐之物也多见于传世文献与出土资料,如“秬鬯一卣”见于《诗·大雅·江汉》、三年师兑簋(《集成》4318—4319)、毛公鼎(《集成》2841)、吴方彝盖(《集成》9898);“路车”“钩膺”见于《诗·大雅·崧高》;“葱衡”即“悤黄”,见于番生簋盖(《集成》4326)等。综之,我们可以判断:《封许之命》当系西周时代的简策流传至战国者,因此以之印证西周初期的许国初封之事,无疑是绝好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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